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及社会体育等方面的基本技能与基本方法,能从事学校体育教学与管理、运动训练、体育竞赛、体育科学研究、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本专业学生要学习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为体育教师所必备的运动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科研的基本能力。
2、毕业生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热爱教育和体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与科学素养。
②具备从事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与社会体育工作的素质、知识与能力。
③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现代化教育理念。
④了解现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大众体育发展趋势,掌握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大众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⑤具备较为全面的学校体育、运动训练与竞赛、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技术技能。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终身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
⑥掌握基本的体育科研方法,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计算机语言,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
⑦具有健康的体魄、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⑧具备教师职业资格的基本条件。
三、主要课程
体育学概论、教育学、学校体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运动项目理论与实践
四、专业辅修
体育学概论、教育学、学校体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运动项目理论与实践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实践:军事训练、教学见习、专业实践、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分散实践: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等系列实验
六、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
学制:4(5)年
修业年限:3(4)~6(7)年
学位授予: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修满170学分,并获得二个运动项目国家三级裁判员证书,方可获得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除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外,另需达到一个运动项目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或二个运动项目以上(含二项)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且获得一项二级(含二级)以上体育运动项目国家裁判员证书或三个运动项目以上(含三项)国家三级裁判员证书,方可授予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学学士学位。
七、专业教学实施方案
1、理论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见附表2)
2、实验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见附表3)
3、校内实训实习教学进程表(见附表4)
4、虚拟仿真实践教学进程表(见附表5)
5、校外实训实习教学进程表(见附表6)
6、课程学期进程表(见附表7)
7、课程结构分类统计与毕业学分要求(见附表1)